听说一件事情,有人给好多人站内消息。大体意思就是说我是个42岁的离婚并且再婚女人,是我妈妈闲着无聊,用我的ID在白天无聊的时候,(也就是说我妈妈用我的ID在粉丝网混)在团里打发时间,说实话气得哆嗦了,我妈妈的花店经营得怎么样不说,单单说批发那一块我妈妈就忙得要命,岂能有时间来发帖子?可笑至极!嗯,还有说依依姐姐的事情,在这里不详细说了,转给我这条短消息看得亲,说马上就猜到是那位芙蓉作的,我也知道就是她,依依姐姐的事情,就她知道的最详细,上次你侮辱我我妈妈就咨询律师了,网上诽谤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,你不是自称法律系毕业的吗?应该很熟知,不过你做的也真是狠,发消息别人,让别人传播,呵呵,你躲起来看笑话,这样看你还是懂一点法律的,因为别人侵权的话,就要别人负责了,不过智者千虑终有一失,到时候我们会拿出证据证明那个用拼音注册的马甲就是你,你继续做下去吧,多做一些这样的事情,让更多人看清你。还有请不要侮辱完我再用QQ联系让我加入你的团,没意思,我也不会再上当!好自为之吧!!!